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各位博士生导师、各位拟参加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安排,我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请拟申请答辩博士生提前做好准备,务必按时提交各项资料。
时间 |
主要事项 |
备注 |
3月1日上午10: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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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报名(以提交答辩申请书为准)、培养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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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方可报名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审核表》(见附件1)。 2.答辩申请书须有导师和本人亲笔签字(答辩申请书见附件2),答辩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至教务科,一份本人留存;答辩申请书单面打印,且不可更改原有格式(答辩申请书除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余内容部分可选择手写或电子输入,但因存档材料有严格要求,表格原有形式不可变更,表格线错位、内容与签名分离等问题将面临退回重改)。 3.提交答辩申请报告时,请务必携带下列培养完成审核材料: ①符合培养方案要求且正式发表的两篇科研成果论文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与原件对应复印件(封面页、目录页、本人文章页)。 ②从研究生信息系统录入并打印《在读期间在校博士生科研和奖励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竖版打印,导师亲笔签字。 ③从研究生信息系统中下载《vic67维多利亚3308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材料封面》《vic67维多利亚3308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成绩单》(需自行确认开题结果已在系统填报并显示通过)一式两份,内容需填写完毕,照片处需粘贴照片(不认可打印或彩色打印),导师亲笔签字。 4.以上提及研究生本人培养材料均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请登陆系统下载,并按照《培养材料封面》所示顺序排序。 5.凡经导师推荐并已列入博士答辩计划库的人员,不得取消答辩申请;若无故中止答辩,视为放弃答辩资格。 6.所有材料均为永久存档材料,不认可电子签名,必须单面打印,请使用曲别针或反背夹装订。 |
3月6日20: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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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电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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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论文发至邮箱:20140210 @ruc.edu.cn,电子论文word文档、PDF文档各一份,电子论文和邮件名均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名称+申请答辩”。 2.电子论文须内容完整,含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 3.发送至邮箱的论文必须为申请答辩最终版论文(与上传研究生系统一致),此电子论文用于查重。 |
3月7日-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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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检测 |
查重超标,或逾期不提交材料者将无法参加后续答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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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3月12日16: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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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研究生信息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答辩报库 2.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匿名评阅论文 3.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匿名评阅所需材料信息 4.按照学校要求, 全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匿名评阅工作 |
1.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后,论文题目将无法更改,请慎重提交。 2.学位论文撰写和印制应符合《vic67维多利亚3308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的撰写和印制要求》。 3.匿名评阅需符合匿名评审要求,论文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和导师的信息,不加“声明”、“致谢”页。 4.按照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填写完成自评表、摘要、评阅书等相关内容,确认提交前请务必自行做好检查确认工作。 5.匿名评阅论文按照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要求上传至系统中,评阅时将直接从系统中下载使用。 6.必须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或填写,不能更改论文题目,否则将导致论文评阅及答辩无效。 7.逾期不提交材料及论文者将视为放弃本学期论文答辩资格,请务必按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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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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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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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4月中旬可查询评阅结果。答辩详情请关注后续答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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